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0号)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以及《桑植县2015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专科层次幼儿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桑教通〔2015〕44号),通过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和初中毕业会考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音、体、美专业测试成绩综合排名,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预录考生按1:1比例已经确定,现予以公示。如对预录学生有异议,欢迎举报。举报电话:6220077(县教育局纪委、监察室),6232088(县教育局师训站)。公示期3天(7月17日至7月19日)。
备注:凡自愿放弃读师范去读高中的学生请提前告知县教育局师训站,联系人:向延华(15874477618)。
桑植县教育局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