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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桑植县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陈佐 陈佐 2016年05月18日 桑植news 我要评论(0人讨论)点我,加微信关注 5214次浏览

各中小学,县直学校,督学工作站: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秩序,推进教育普及均衡发展,现就2016年中小学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6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向贤良

副组长:陈俊凡  钟兴华  杨年辉  陈  刚

成  员: 向延华  钟  嵘  郭俊炎  聂仁涛  胡晓平

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招生工作。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

农村凡年满六周岁以上儿童(除丧失学习能力的残疾少儿外)都应就近入学,接受规定的义务教育。隔年招生的适龄儿童可推迟到七岁入学。中心小学要在8月20日前对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名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当地正常适龄儿童100%入学。

城区小学要在6月20日前对城区幼儿园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按要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家庭住址、住房等)登记造册(不具备行为能力的除外),做好一年级新生招生摸底工作,并对招生摸底情况在幼儿就读的幼儿园公示3~5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各小学招生计划(摸底后研究确定)情况,采取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和电脑派位安排入学。具体按《2015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方案》执行。既要保证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公平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又要防止出现超大班额现象。严禁接收农村择校生。

(二)初中

1.农村初中。根据教育局下达的计划和划定区域(见附件1)招生。极少数因特殊情况需跨招生范围就读的,必须按转学程序办理手续后方可入学。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2.城区初中。按户口、住房(含商品房、自建房、公租房、廉租房)划片就近入学,按《桑植县2016年城区初中招生划片就近入学实施方案》执行(见附件2)。

(三)高中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桑植县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办法》执行(见附件3)。

(四)启智学校

    按照《桑植县启智学校招生方案》执行(见附件4)。

三、报名注册

各中小学下学期开学后10日之内,将新生花名册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四、招生纪律

(一)各校要确保招生范围内适龄少儿100%入学,应届小学毕业生100%进入初中就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儿入学。

(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组织考试入学;不得与小学毕业水平检测和调考成绩挂钩。

(三)严禁超范围招生。凡超范围招生、抢挖优生的学校年终绩效考核降一个档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入学籍,扣除下拨经费,并严格追究校长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新生学籍注册之前,教育局将不定时到各学校核查新生人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从严查处。

附件:1.桑植县2016年中学及特校招生计划

2.桑植县2016年城区初中招生划片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3.桑植县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4.桑植县启智学校招生方案

桑植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6日

 

 关于认真做好桑植县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桑植news 第1张

关于认真做好桑植县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桑植news 第2张

 

附件2

 

桑植县2016年城区初中招生

划片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积极稳妥做好城区初一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6年城区3所初中招初一新生1800人(30个班)。澧源中学10个班600人、十一学校10个班600人、澧源镇中学10个班600人。

二、招生对象

(一)城区3所小学1796名应届毕业生(一小971人、二小517人、三小241人);

(二)南岔小学38名应届毕业生;

(三)打鼓泉小学29名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政策;

(二)坚持公开公正,竭力推进公平;

(三)坚持免试就近,方便学生入学;

(四)坚持以户籍为主、住房为辅,合理划片;

(五)坚持划片招生为主、电脑派位录取为辅。

四、招生区域

澧源中学、十一学校和澧源镇中学招生划片区域如下:

澧源中学:高家坪社区(不含方家坪三组)、文昌街社区、汪家坪社区北三街以东区域(即一组、二组、六组)、罗家庄村的水井湾组。

十一学校:长潭村、燕窝村、朱家坪村、黄金塔村、文明路社区、何家坪社区、小田冲村、肖家峪村、樟木溪村、尚家坪村、朱家冲村、西界村、老观潭社区、金山村、蔡家峪村、高家坪社区的方家坪三组。

澧源镇中学:汪家坪社区北三街以西区域(即三组、四组、五组)、罗家庄村(不含水井湾组)、仙娥村、朱家台社区、兴旺塔村、洋公潭村、建兴岭村、岩垭村。

学生所属招生片区按以下2条认定:

1.本人户口所在村(居)委会;

2.父母产权名下的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或自建房所在村(居)委会。住房位于两区域交界处,所属范围有争议的,参照学生填报志愿确定。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审核(5月20日—6月30日)

城区小学在籍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递交有关材料,毕业学校按规定完成相关信息审核和登记。6月30日前,各学校完成信息最后审核并在校内公示3天。7月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名信息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学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桑植县2016年城区小学六年级升初中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并提供相应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户主及学生本页)、房产证(按揭的提供购房合同、交首付款的发票、公租房、廉租房户提供与房管局所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租住户、随亲就读等非澧源镇户籍学生提供具体住址证明。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一新生招生工作,通过召开家长会或致家长的公开信广泛宣传招生政策,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报名信息准确,确保初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填报志愿

愿意按招生划片范围就近进入相应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填报直接志愿(填澧源中学需同时具备澧源镇户籍和家住招生划片区域)。                 

以下三种情况必须填报服从志愿:

1.选择非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

2.非澧源镇户籍租住户、随亲就读学生;

3.位于两个学校招生区域交界处的学生。

(三)新生录取

城区3所初中在教育局组织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户籍优先、居住地次之、最后按志愿的顺序,在招生学校学位足够的情况下分批次直接录取招生范围内的学生。招生学校学位不足以容纳某批次学生时,按志愿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第一批次(7月8日前):按招生范围录取。城区3所初中按所划招生区域,对直接志愿学生录取(含位于两个学校招生区域交界处的学生)。

第二批次(7月8日前):第一批次录取后,学位有余额,且多于或等于父母购房(含自建房)在招生区域内的学生数时,此类学生从服从志愿中直接录取。

第三批次(7月8日前):第二批次录取后,学位有余额,且多于或等于服从志愿人数时,此类学生从服从志愿中直接录取。

以上三个批次按顺序在当天完成录取,做好相关信息审核后,直接在学校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

第四批次(7月12日前):凡第二、第三、第四批次出现不能直接录取情况时,均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一次派位,招生学校学位用完后,仍有学生未能录取的,按第二志愿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到志愿学校。如果仍有学生未能录取,直接安排到学位有余额的初中就读。

电脑派位沿用以前方式,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公证处公证员、应参加派位学生所在学校负责人、教师及家长代表参与并监督。

(四)公布结果

7月13—14日,教育局组织招生学校做好信息统计,完善相关档案资料。15日公布2016年城区初中招生结果,学生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录取通知书。招生结束后3所初中一律不得私自接收学生。

六、招生纪律

大力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计划、过程和结果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咨询电话:0744-6220198(基教股),举报电话:0744-6220077(监察室)。实行招生违规“零容忍”,凡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作废,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严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3

 

桑植县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促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向贤良

副组长:陈俊凡  钟兴华  杨年辉  陈  刚

组  员:向延华  郭俊炎  钟  嵘  聂仁涛

王兴辉  卓云辉  朱声文  黎克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年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向延华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

桑植一中1000人,四中660人,贺龙中学660人,职业学校1000人,市民中广益班30人、普通班10人,市技工学校270人,张家界航院中职部270人,桑植县贺龙民族文武职业学校300人。为了保证普通高中计划严格执行,操作过程中允许实际招生人数在计划招生人数基础上有5%的上下浮动区间。

三、具体工作

(一)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5月20日—5月31日。

2.社会青年只能报考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在教育局成职教股报名),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3.普通高中志愿不分批次,设市民中广益班志愿、两个直接志愿、一个服从志愿,考生根据自己的意向自主填报。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可选择市民中广益班和县内3所普通高中,县内3所普高只能选报其中2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可同时填报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

4.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县外职校的,只能填报准入招生的学校。原则上填报县职校志愿人数要达到本校毕业生总数的30%以上。

5.初中学校要认真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严禁限制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前要开好学生和家长会议,认真宣传高中招生政策,先填草表,审核确定后,再填正表和网上填报。班主任要引导并把关填好志愿,校长亲自审核,确保不出差错,顺利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二)考试建档

1.有初中毕业班的学校必须在6月5日前,将学生志愿名册、学生奖励加分和优惠加分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体育考试成绩、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信息技术操作考查成绩、思想品德评价登记表送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录入到初三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库中。6月20前将上述数据库制作成光盘两块经区县教育局监察室审核认可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成绩查询。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成绩7月2日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学生和家长通过微信平台免费查询,具体查询办法见初中毕业会考准考证。

(三)划线录取

1.普通高中按档案分划线录取,不招收调节生,实行一条分数线、一次招生。档案分由文化成绩(9科)、体育成绩、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信息技术操作考查成绩、奖励加分、优惠加分构成。2016年艺术(音乐、美术)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录取分数线由县教育局划定,报市教育局备案。省示范性高中30%的招生计划单列到各初中学校,单列指标在录取分数线下降5%的控制线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分数线下降5%后仍无学生上线可录取该校初中毕业会考总分第一名的学生。

2.普通高中可在计划内招收5%的音体美(1:3:1)特长生,贺龙中学音乐、美术特长生适当放宽招生比例(每班40人),桑植一中、四中不设特长班。特长生录取档分按录取分数线下降10%,体育特尖生不受分数线限制。音体美特长生特长测试由教育局单独组织实施,具体见《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生艺体专业特长生招生考试的通知》。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在教育局、有关学校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5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县职校招生实行注册制。6月25日前,初中学校统一组织只报考县职校的学生到县职校报名注册。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职校招生政策,确保毕业生合理分流,完成职校招生计划。

4.普通高中录取工作7月3日启动,7月4日公布会考成绩及档案分,7月5日划线,7月10日录取工作截止并公示结果。7月12日录取结果名册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四、优惠政策

(一)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填写加分审批表,出具乡镇、县卫计部门证明);华侨、归侨、省以上劳模及烈士子女加10分。

(二)普通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创新比赛(电脑制作、模型制作、小机器人比赛等),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加5,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7,5,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7,5分。

(三)普通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音乐、体育、美术比赛,个人获市级一、二等奖或前一、二名分别加5,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7,5,3分,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7,5分。获体育团体项目奖前2名的,国家、省、市级分别加10,7,3分。

奖励加分可叠加,但同一项目获多个奖励的,只能按最高奖加分,叠加分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分。

五、招生纪律

(一)六个“不准”

不准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志愿;不准更改考生志愿,志愿一经填报,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个人均不得随意更改(各初中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志愿协议书);不准未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允许进入生源学校招生宣传;不准违背学生志愿录取;不准超计划录取;不准降低分数线录取。

(二)四个“严禁”

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未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向各级各类学校推荐毕业生和提供花名册;严禁教职工(含离退休教师)进行各种买卖或变相买卖生源的行为发生;严禁教职员工在招生工作中收受招生单位钱物,提供有偿服务;严禁各招生学校采取不正当手段抢挖生源。

(三)三个“确保”

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严明纪律要求,加大管控力度,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确保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确保买卖生源现象得到根除。

六、责任追究

(一)学校违规招生年度绩效考核降一个档次。

(二)学校违规招生取消校长和直接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除校长和直接责任人当年的相关奖金。

(三)普高招生每超计划招生1人扣绩效考核1分,上不封顶,超计划录取的学生或低于最低控制录取线录取的学生,一律不注册,其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四)对收受招生单位(或招生组织人员)钱物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由县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立案调查,视其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罚,并没收非法所得。

 

附:1.高中阶段各学校编码

    2.2016年桑植一中新生录取提前批次名额分配表

3.县外学校在我县招生计划意向分配表

4.桑植县2016年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女孩中考优惠加分审批表

    5.致全县初三学生及家长的公开信

 

 

 

 

附1

 

2016年张家界市普通高中学校编码

 

0003市民中广益班   0006市民中普通班      2203桑植一中        2206桑植四中      2209桑植贺中

 

 

2016年张家界市职业院校编码

 

082201 桑植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080001 张家界市技工学校

12849  张家界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082203 桑植县贺龙文武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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